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所属工程部修建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工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开展,制定本管理规定。一、职责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工程部,由工程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公司质量科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工程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二、工作制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行质量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影响结构平安、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甲方代表、工程经理、平安、质量科人员有权命令施工企业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工程部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部质量管理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监控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部施工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质量管理工作,每周组织工程例会,组织对工程部所属工地现场的施工进度控制的检查、评比,奖优罚劣。公司质量科根据工程部的施工进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公司所属各工地进行巡查,检查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查遗补漏。定期组织各有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三、奖惩公司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抽查情况对各工程组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1、本年〔月〕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且工程质量在工程部评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单体工程,对该工程工程的工程经理、施工员奖励元,下次工程安排予以优先考虑。2、本年〔月〕度内每发生一次一般质量事故,扣工程部经理奖金500元,分管该工程的施工员300元。如一般质量事故超过三次,按重大质量事故惩罚。3、年〔月〕度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除工程经理奖金2022元,分管该工程的施工员1000元,施工单位与工程经理一年内不得参与公司任何工程的投标。一般质量事故指存在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的;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撤除,重新施工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内的。重大质量事故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标准、设计要求的;或虽经维修、加固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影响观感与使用的;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撤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上的。四、建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