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防控新理念英国作业场所噪声控制法已经公布10年了,为了减少雇员的听力损伤(NIHL),雇主一般首先考虑让雇员佩戴一些听力保护性装备。但是,作业场所噪声控制法的最新的解释是,应该将防控重点放在控制噪声源上。这种转变,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且是出于理性的。虽然,通过工厂提供的听力防护设备,能够在外表上,减少噪声的危害。但是,一名在钻井平台工作的工人,快速的走向一个直升飞机的时候,噪声到达了105dBA,这种情况下,耳塞的作用就不明显了。耳塞需要完全插入耳道,耳罩需要密封良好,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耳塞和耳罩的双重防护了。这样看起来似乎已经足够了,但是作者认为,只要一个人有真正的工厂工作经验,就会认为这种防护方式是不可取的。每个人的耳道和头部的形状是有差异的,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弱这种防护效果。这就是为什么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的企业一般会受到雇员的抵抗,原因之一是雇员会听力损伤或是耳鸣,虽然大多数雇员佩戴了覆盖式的听力防护装备。很显然,这些防护手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正是因为这个原因,2023年的欧盟法令有关作业场所噪声的条款中,明确规定,要在没有佩戴任何防护的条件下,将噪声指数控制在合理的区间。一、风险评估和再评估2023“年新法规公布以后,更多的工业企业对风险评估的认识,从措施等“级〞变更为措施数值〞。这种变化,是对于立法初衷的强烈响应,工厂因为需““要到达新法的措施数值〞标准,就可以比旧法的措施等级〞标准降低5dBA。法“规要求,工厂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减少危险有害因素,所以工厂被强迫〞在采取平安措施之前,先做平安评估。法规还要求,所有的企业必须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而且必须要看到企业评估结果的变化,即使企业的状态没有变化,所有企业仍然必须全神贯注的做好风险评估,以便评估的结果得以真正的展示。年复一年,执法者开展不间断的平安检查。对石油行业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虽然绝大局部的作业场所已经采取各种措施力争降低风险等级,但是大局部的作业工人仍处于平安容忍值的范围之外。近些年来,执法者的理念非常明确,就是要通过不““间断的检查,降低风险。法律还规定,企业要选用有能力的人来〞实施正确而“且足够的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风险,或是降低到可以接受的范畴〞。虽然企业做了大量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已经将风险控制到了可以接受的范畴,但是实际效果却不理想,或者是被扭曲为购置某个平安设备,或者是根本没有采取任何工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