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实施方案镇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山东省实施方法,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建设更加文明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省、市、县有关通知要求,在全镇认真开展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二、工作原那么1、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指导,符合政策和法律尺度,保证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施行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2、坚持以扩大民主为方向。充分发扬民主,从村民中来,到村民中去,集中全体村民的智慧和力量。对村规民约的范围以及处分方式、管理机制、执行监督程序等均要进行广泛酝酿讨论,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施行。3、坚持以男女平等为根底。破除男尊女卑封建思想,强化性别平等理念,在决策管理、利益分配、养老模式及婚育制度等方面充分体现女性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时机、资源和权利,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4、坚持以推进农村和谐稳定为目标。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符合当地的村情、民意,充分调动广阔农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开展。三、根本内容在村规民约中,应含有关男女平等、方案生育、家庭美德建设等条款。村“两委会〞应积极宣传引导农村群众逐步建立更加科学文明的性别意识,用先进的精神文化理念缔造农村地区的物质文化生活。1、妇女与男子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持和鼓励妇女参与村级民主管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中通过法定或组织程序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中女性比例不少于30%。2、夫妻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平等。提倡夫妻共同承当家务劳动,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夫妻二人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子女赡养老人义务与继承父母遗产权利对等。3、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与本村村民享有同等待遇。4、保证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