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国家与文明读后感本学期的开设了宪法学的专业课,宪法学是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属于法学的分支学科。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比照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开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开展趋势有所影响。所以学习宪法学对我们普通公民来说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在学习宪法学课程的同时阅读了日本明治大学教授大沼保昭所著的人权、国家与文明。此书全称是人权、国家与文明:从普遍主义的人权到文明相容的人权观,书的内容包括动摇国际秩序的三个相克和文明相容方法的必要性、国际社会中的自然权思想、人权能超过主权吗,不干预内政原那么与“普遍性价值〞之间的相克等。虽然我学识粗浅,但无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同时我也渐渐领悟法学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法学理念的创新,精神的卓越,能使民主更趋进步,亦促使社会更尊人权,从而使我们的国家更加强盛,人民更为幸福。人权,这一美妙的字眼越来越多地被赋予了意识形态的色彩。西方大国利用人权来为其霸权政治作正当性辩白,开展中国家,为应对西方大国的人权攻势,从实用主义出发提出了"主权高于人权"的观点来与"人权高于主权"的观点对抗。西文大国竭力主张人权的普遍性,而开展中国家却强调建立在文化相对主义根底上的人权的特殊性。在当今世界上,"人权的神圣名义,无论其可能意味着什么,都能被人们用来维护或反对一个事物"。"人权似乎什么都是,又似乎什么都不是"。这本书针对欧美中心的人权主义,提出文明协商和文明相容的人权观,并强调应该取代唯一正确的那种普遍主义人权概念,开放拓展人权讨论的话语空间;作者同时敦促亚洲各国,尤其是中国,应该有力地介入“文明相容的人权观〞,打破欧美的中心指导作用。人权这一概念,从洛克等人提出自然权利的概念开展到现在,几番曲折,现在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人权越来越多的成为了一种政治斗争的工具。不同的国家、政府、组织和个人都在谈论着人权,但是他们口中的人权或者人权的标准和价值那么是千人千面,人们总是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而从自身出发去谈论人权。这种形式下人权的开展不是和谐的,而是对抗的;不是良性的,而是急功近利的。这种外表上的欣欣向荣背后,隐藏着的是人权的堕落。人权在其思想萌发以及开展的初期,并不具有普遍性,欧美国家目前所强调的人权固有的普遍性,不过是一种托词罢了。但是这并不能否认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