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意见专题湘安监危化〔2023〕267号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意见各市州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为进一步强化和标准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1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提出如下意见:一、全省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总体格局1、充分认识建立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标准化的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随着我省石油化学工业迅速开展,总产值和销售收入双双超1000亿,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量在大幅增加,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不仅对人身平安造成严重危害,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治理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可以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确保一方平安。建立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防控平安生产事故的有效措施。各地、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长效机制,把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常抓不懈。2、明确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工作格局。要以政府为指导,企业为主体,依托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23年前构建起覆盖全省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级监控、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3、落实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平安隐患排查、治理、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谁生产经营,谁排查治理〞的原那么,对平安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平安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第一责任人,从业单位管理人员到从业人员,从管理部门到生产岗位都要承当相应的平安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排查治理平安隐患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平安监管部门负责对从业单位排查治理平安隐患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从业单位平安隐患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