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医疗废物治理委员会组成、职责及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平安治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按照医疗废物治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治理责任制,实在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成立医疗废物治理组织,加强治理,明确职责,其治理组织组成及职责如下:一、医疗废物治理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程江鹏〔院长〕副主任委员:刘乃林〔副院长〕刘洁莹〔院感科主任〕组员:徐卫中〔医务科长〕刘炳娣〔护理部主任〕邱涛〔后勤主任〕陈华忠〔检验科主任〕李林军〔药剂科主任〕罗兴〔麻醉科主任〕张青春〔住院部主任〕何秀銮〔妇产科主任〕刘子仁〔放射科主任〕赖小英〔供应室护士长〕廖秀娜〔手术室护士长〕顾芳〔门急诊护士长〕曾晓花〔妇产科护士长〕二、医疗废物治理委员会的职责及会议制度1、按照国家对医疗废物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院医疗废物处理的规章制度和治理方法,对治理工作中觉察的征询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2、标准医疗废物的治理,建立分类、搜集、暂存制度和相关的工作程序、配置必要的搜集容器、建立平安的暂存设备,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展统一检查、登记、备案。3、医疗废物治理委员会主任为医疗废物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全员的医疗废物治理施行统一的指导和监视。天道酬勤4、副主任委员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技术指导、全员培训和考核、人员防护以及有关工作的监视和检查。5、组成的人员负责各单位相关制度落实的日常监视和技术指导,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搜集、包装、记录、运送、储存及储存设备日常治理等工作。6、建立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医疗废物治理委员会议,定期研究、协调和处理有关医疗废物刮泥方面的严峻事项,遇有紧急征询题随时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