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62号)同时停止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4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那么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那么1.5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1省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2市县级组织指挥机构2.3现场指挥机构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3.1预防3.2预警3.3信息报告与通报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响应措施4.3响应终止5后期处置5.1损害评估5.2调查处理5.3善后处置5.4保险6应急保障6.1队伍保障6.2资金保障6.3防护装备、物资保障6.4应急车辆保障6.5通信保障6.6技术保障6.7应急资源的管理6.8宣传、培训与演练7附那么7.1预案管理与修订7.2本预案用语的含义7.3预案解释7.4预案实施时间1总那么1.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以及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维护环境平安,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方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方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方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事发地设区的市政府处置能力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省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赤潮及浒苔突发事件、地质环境突发事件和海上溢油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1.4工作原那么1.4.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扎实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