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使和林格尔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以下简称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快速、有序地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灾害事件,高效进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国地震局《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和《和林格尔县地震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1.4工作原则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是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的常设队伍。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在县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地震现场应急抢险救灾工作。2.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分类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震级和人口密集程度划分为3个类别:Ⅰ类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发生在县域内Ms:5.0级以上地震,发生在其他地区Ms:6.5级以上地震。Ⅱ类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发生在县域内Ms:4.0级以上地震,发生在周边邻近地区Ms:6.0级以上地震。Ⅲ类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在县域内人口较为稀少的乡镇,发生Ms:4.5—5.0级且造成一定破坏和重要影响的地震。地震现场工作分类标准表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类别划分标准发生在县域内地震的震级发生周边邻近地区地震的震级发生县域内人口较为稀少乡镇地震的震级Ⅰ类Ms:5.0级以上Ms:6.5级以上Ⅱ类Ms:4.0级以上Ms:6.0级以上Ⅲ类Ms:4.5—5.0级且造成一定破坏和重要影响的地震周边邻近地区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波及我县,视其对我县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应地震现场工作类别。3.地震现场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工作时,立即设立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地震现场应急救灾等各项工作。3.1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Ⅰ、Ⅱ类地震现场工作:指挥长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长(或副大队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地震局长(或副局长)担任,成员主要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担任。Ⅲ类地震现场工作:指挥长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副大队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地震局副局长担任,成员主要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部分人员担任。3.2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在县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主要负责地震现场应急救灾工作,其次负责收集地震现场工作所必需的震区震情、灾情等资料;负责收集现场工作简况、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应急救灾需求等;负责编写现场工作简报、快报;负责收集和宣传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成果,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负责协助县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