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公立医院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按:与法国类似,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介于英国国民卫生服务体制和德国社会医疗保险体制之间。因此,法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对于中国具有特别的借鉴意义。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黄二丹、李卫平两位研究人员近期撰文介绍法国公立医院改革的历史沿革、体制机制现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现予刊发,供学习参考。法国公立医院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法国位于英国与德国之间,其经济发展和健康水平都处于世界前列。法国的医疗卫生体系经过60余年的持续改良,将德国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和英国国民卫生体制的内在机制与本国的经济水平、文化传统有机地结合起来,创立了适合法国国情的医疗卫生体系。法国医疗卫生体系因较高的公平性和效率于2003年被世界卫生组织评为全球最佳卫生系统。分析法国公立医院改革的历史和现状,借鉴其成功经验,有助于我们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体系。一、法国公立医院改革历史沿革(一)公立医院管理的萌芽期。16世纪开始,法国政府开始参与管理医院,但直到18世纪末,财政负担的医院支出还不足1%,医院的运行主要靠教会和捐赠。1851年医院获得法人地位后,政府加强了医院管理,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需要政府批准才能执行,医院支出也占到国家预算的3%。1941年的《医院宪章》创立了医院院长职位,由中央政府任命,大体形成了现代医院的雏形(二)公立医院管理的发展期。1945年10月,戴高乐政府仿照德国模式建立了社会医疗保险系统,主要解决就业人口及其家属的医疗经济负担。1958年连续颁布三道法令,改革了医疗服务提供体系,将医院分为四级六类,大区大学医院、大区医院、中心医院、基层医院(包括社区医院、农村医院和护理院);强化了中央和医院院长的权力,卫生部负责任命和考核院长,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和财务管理,医院管理委员会决策并购和资产处理地方市长负责审核预算。1970年颁布的法律进一步完善了医院管理体系,开展区域卫生规划,组建医院集团整合资源。地方政府对医院的控制权力逐渐下降,以便于在更大的区域内进行资源整合。(三)公立医院管理的成熟期。1980至1990年代,法国一方面参考英国模式,把部分税收投入医疗保险基金,另一方面开始关注通过支付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法国公立医院的内部管理也逐渐完善。1982年推行医学信息系统化项目,建立了费用和管理的信息基础;1983年通过了筹资总额预算法律,形成了医院管理的外部压力;1985年制定了《分析核算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