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与放疗防护有关要求和措施一.放射治疗过程包含的照射类型:职业照射:医技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照射医疗照射:患者、陪护人员在放射治疗过程中受到的照射公众照射:上述人员除外的公众在放疗过程中受到的照射二.放射治疗过程电离辐射来源:职业人员:散射线、机头漏射线、高能电子束产生的感生放射性等由于对现代设备、机房的屏蔽要求的严格,散射线与漏射线的绝对量大大降低,正常工作情况下,医技人员的受照剂量均十分安全。患者:射野照射(有用的照射)、靶组织的散射线(最大的无用照射)、外加职业人员相同照射由于辐照设备的先进,有用射束的份额越来越高,患者为此付出的健康代价相应减少减少靶组织散射,有效地降低靶外组织剂量是辐射防护与临床放疗共同面临的难题陪护人员:除职业人员的相同照射外,患者靶组织的散射线(陪护人员的主要照射来源),可能存在的野内直接照射(因搀扶等动作)公众:机房的泄漏辐射三.辐射防护的目的在辐射实践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措施,使受照剂量保持在有关阈值之下,防止确定性效应的发生,减少随机性效应的诱发。四.辐射防护的三原则辐射实践的正当性辐射防护的最优化个人剂量限值(一).放射治疗的正当性判断通过权衡利弊,证明放射治疗给患者个人或社会所带来的利益大于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时,该照射才是正当的。对于复杂的治疗,应注意逐例进行正当性判断。注意根据医疗技术与水平的发展,对过去认为是正当的或不正当的放射治疗重新进行正当性判断。(二)辐射防护最优化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源的设计与利用及与此有关的实践,应保证将辐照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原则(ALARA原则)用辐射防护最优化方法,使在一项已判定为正当并已准予进行的实践中,个人剂量的大小、受照人数、以及不一定受到但可能遭受到的照射,全部保持在可合理作到的尽量低水平的原则。放射治疗的防护最优化设备要求:辐射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应能及时发现系统内单个部件的故障;减少患者的非计划照射;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为失误。医院应保证:所使用的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备有防护与安全说明书;将操作术语(或缩写)和操作值显示于操作盘上;设置辐射束控制装置,以安全方式指示辐射束处于“开”或“关”的状态;设备带有准直装置;诊治部位的辐射场尽可能均匀;漏射或散射在非诊治部位所产生的剂量率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对于放射治疗设备:照射装置配备有用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