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三无对象保障工作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为切实保障社会散居“三无对象〞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三无人员和城乡孤儿普查发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散居城市“三无对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认定标准社会散居城市“三无对象〞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1〕有区常住户口的城镇居民;〔2〕无法定抚养、赡养人,或者虽有法定抚养、赡养人,但法定抚养、赡养人无抚养、2赡养能力的;〔3〕无劳动能力的;〔4〕无生活来源的〔低保收入不计算在内〕。老年人原那么上指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指持有二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残疾人。18周岁以下孤儿及18周岁以上仍在校就读的孤儿,依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执行。二、明确审批程序社会散居城市“三无对象〞资格申请审批,履行以下程序:〔一〕申请。由本人向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智力残疾等无法表达意愿的,由社区居民3委员会或者亲友等其他人员代为提出申请,并填写?区社会散居城市“三无对象〞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本人近照1寸免冠照片3张。〔2〕有残疾、疾病的提供残疾证及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3〕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份。其中住房属私有房产的,需出具房管部门发给的私有房屋产权证;属租住公有住房的,需出具房管部门发给的房屋使用证。〔4〕申请人拥有其它个人财产的,需出具财产清单〔或由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组成财产清理小组负责清查登记〕。4〔5〕申请人如有法定扶养、赡养或抚养义务人以外的非直系亲属,其非直系亲属需出具对申请人财产和赡养等事宜的处理意见书。〔6〕区民政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经社区居民委员会入户调查,并与申请当事人见面,经社区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示;无异议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以下人员不得申请:〔1〕将私有财产变卖并挥霍一空的;〔2〕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3〕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从事影响社会5稳定活动的;〔4〕参与盗窃、抢劫、破坏公共设施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5〕参与或组织各种形式赌博、卖淫、嫖娼、吸〔贩〕毒活动的;〔6〕拒绝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管理机关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