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学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的议事决策制度,着力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那么。第二条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讨论决定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常委会的主要议事范围是学校改革开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包括:(一)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上级党委部署的重要工作以及党代会决定的重要措施。(二)党委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开展、教育、管理和效劳工作,党内民主工作。(三)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开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效劳以及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重大问题。(五)干部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和监督,后备干部队伍规划建设方案。(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人员编制的配备,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七)审定学校表彰和向上级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第2页共3页(八)老干部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团体工作,教代会工作,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九)维护学校平安稳定的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十)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总结,党代会工作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校长工作报告。(十一)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十二)需要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第三章会议召开第四条常委会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如遇到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第五条会议议题由党委常委成员提出,由党委书记确定。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原那么上不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第六条常委会的议题及时间和地点,由党委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将需提请会议讨论的文件及有关材料,一并送达每位常委及有关人员,以便作好会前准备。第七条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党委常委,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对议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