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街道XX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x开办司发(2023)x号)和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x扶贫组办字(2023)x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脱贫攻坚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本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行“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群众认可,严格标准,标准程序,用“绣花〞功夫扶真贫、脱真贫、真脱贫,确保贫困退出纳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为2023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根底。二、工作内容(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1、贫困人口退出管理。以户为单位,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根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平安有保障的贫困户,严格按照xx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方法(以下称方法)规定的“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一告知〞程序实施退出,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脱贫时间标注为2023年。同时,要对照方法所列8种不能退出的情形,逐一进行评议审核,确保贫困退出质量。以往年度已脱贫和2023年底未脱贫人口,参照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及信息比对结果,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对致贫人员自然减少、经过帮扶或自身努力,户年人均纯收入已到达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或明显不符合贫困标准群众意见较大的农户,经民主评议,本人认可,可在系统中按相应年度标注“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2、新纳入贫困人口及返贫人口管理。各社区、村街要将符合方法规定贫困标准和条件,但仍“应纳未纳〞的贫困人口,以及以往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严格按照方法规定的“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一告知〞程序认定为建档立卡第2页共5页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新纳入贫困人口应重点关注低保人口、外出务工人口、新入户籍和无户籍人口、“回头看〞清退不当的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人口以及虽然收入超过省扶贫标准但“三保障〞问题未解决的人口。返贫人口应重点关注户年人均纯收入达不到省扶贫标准或虽然收入超过省扶贫标准但没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包括平安饮用水)〞的人口,关注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原因造成支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