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承诺书依据?xxx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那么?和?崇安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诺:1、每季照实向社区居委会供给家庭收入状况及水、电、气等支出票据,保证不隐瞒;2、在领取低保金期间,假设使用和购置高消费非生活必需用品〔如、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汽车和高档家用电器等〕,饲养宠物、房屋装修、子女入学择校、出入高档消费消遣场所等,均视为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居民一般生活水平;3、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2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4、乐观按时参与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听从社区管理。〔无正值理由每月累计二次拒不参与公益性劳动的停发低保补助金〕;5、愿接受劳动就业部门和街道有关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的就业支配。〔凡属个人主观缘由二次支配岗位不听从的,情愿取消家庭低保〕;6、不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它投资行为和保藏高价值物品;7、保证低保期间人户全都,如人户分别,在三个月内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因特殊缘由户籍无法迁移的要供给相关证3明〕。有劳动力量人户分别的,情愿接受社区居委会要求每天或定期到社区报到参与公益劳动〔活动〕;8、乐观协作社区居委会和管理审批部门进行家庭状况复核,如不协作或供给虚假证明的,作为无法核实处理。9、在领取低保金期间,假设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状况与原申报的状况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区居委会、街道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确定。如有违反上述1—7条规定之一的,那么按实施细那么和工作规程的规定,取消低保资格;违反8—9条行为之一的,待查清事实后,按规定分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