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市镇标准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工作实施方案为标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县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标准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精神,在全面总结一年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践的根底上,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提升社会管理效劳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开展。二、工作目标有效整合农村现有的各类监督机构职能,标准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2023年10月底前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三、监督内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围绕村(居)务活动开展监督工作,重点抓好对村(居)务决策、村(居)务公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村工程建设工程及其它事项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四、监督程序(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上门走访、民情恳谈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沟通,催促整改;对发现村干部在村(居)务管理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四)通报反响。通过阳光三农网、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响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五、实施步骤规划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从2023年7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发动部署(2023年7月)。镇召开发动大会,进行统一部署。各村(居)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标准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抓好发动部署、典型示范和工作指导。(二)组织实施(2023年7月下旬至10月)。各村(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