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浅谈非法证据排除规那么的举证责任及其对策由于受历史传统、诉讼价值取向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和地区在非法证据排除规那么举证责任的制度设计上存在很大差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证明证据是否合法,特别是控诉证据是否合法的责任主要由控方承担,并且,控方的证明必须到达排除合理疑心的程度,否那么其所提出的证据将会被推定为不合法的排除。证明控诉证据是否合法的责任由控方承担是现代法治国家原那么的根本要求。法治最根本的含义就是要求一国法律效力范围内的所有主体,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普通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原创:特别是国家机关在实现其公务职能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规那么和要求。在刑事诉讼中,警察和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犯罪追诉权的,其所进行的活动理应符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当其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时,当然应由其自身承担证明其行为合法性的责任。因此我国在立法时也应明确规定,控诉证据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主要应由控方承担。而事实上,我国现行立法的有关规定已表达了应由作为国家机关的控方承担非法证据排除规那么的举证责任这一规那么的根本要求。如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明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责任由作为被告方的行政机关承担,如果被告方不能证明其行政行为是合法的,法庭就会推定其行政行为是非法的,而予以撤销或变更。在我国,由控方而不是辩方承担控诉证据合法性的举证责任比在其他国家更为必要。在西方许多国家,虽然绝大多数侦查活动辩护方无权参与,但随着刑事程序公开性的加强,已有相当一局部侦查取证活动被告人或辩护律师是有权参与的,如讯问犯罪嫌疑人、勘验现场等,并且西方许多国家立法还普遍赋予了被追诉者,特别是其辩护律师比较广泛的调查权。而在我国,几乎所有控方的侦查活动辩方都无权参与,被追诉者本人无权调查取证,被追诉者的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也受到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几重限制,被诉方几乎没有任何手段来得悉控方的取证行为是否合法,因此在我国要求由辩护方承担证第2页共2页明控诉证据合法性的责任是缺少立法根底的。但无可否认的是,由控方承担控诉证据合法性的举证责任这一规那么确实立也会给我国侦查和追诉犯罪的活动增加一定的难度。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探犯罪时不仅要注意收集和保全证明所指控的实体事实存在的证据,而且要注意制作和收集证明侦查和起诉的程序活动合法的证据。原创:否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控诉方所提出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