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中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白帝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分配方案为了加强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奉节教办【202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分配对象白帝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离家较远(从住家到学校单程需1小时以上)、在学校及附近无住房的教职工。二、分配原那么1、教师按积分上下顺序选择居住,得分高的优先选择楼层及住房;2、教师也可放弃教师周转房分配,主动放弃者可在学校其他地方选择住房;3、夫妻二人都在白帝小学上班的合并计算积分,只享受一套住房。4、享受周转房的教师必须将原有住房交学校统一管理。5、住户不得将周转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那么学校有权将周转房收回。三、分配方法1、本次分配房屋统一编号,供符合条件的教师以积分顺序依序选择。2、教师分房积分计算方法:住房根底分统一定为100分;教师最后积分为以下各项得分总和,双职工按两人得分之和计算:①、工龄。以每年1分计算(按满年计算,以下同)。②、校龄。在本校工作每年得1分计算(含辖区村小工作年限)。▲如积分相同,那么以工龄长者优先,工龄相同那么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那么以获得时间早者优先。3、自住房入住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将原住房、借用空闲房及楼梯间无条件交归学校。4、周转房出现空缺,依轮次序递补。(原住户可以重新提交申请,按本方案重新参加分配)。四、管理方法1、凡需租住教师周转房的教职工,须由教职工本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进行审查后,确定是否租住以及租住房屋的面积、户型等,使用教师与学校签订一年期限的租住合同。符合条件的教师合同期满可申请续租,原那么上一个教师在同一地点教师周转房宿舍连续居住时间不超过5年。2、凡租住学校教师周转房的教职工,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扩建和撤除学校的房屋,确需对使用房屋进行维修、装修、改造的,须经学校批准。凡擅自改变房屋建筑设施,如张贴墙砖、室内地板砖,在厨房、厕所添加固定设备,学校一律不得负担任何费用。本人不愿租住此房屋后,自行增添设备,学校一律不予任何补偿,不准自行损坏。3、凡租住的教职工都有维护房屋及设施的义务,注意防火、防盗、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未经批准,严禁改建、搭建,严禁封闭楼内门厅、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4、居住人要保护公物,屋内设施(包括电器线路、管道、水龙头、门、窗、锁等)不得私自调换、转借或撤除,公有住房内易耗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