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建设改进意见近年来,我市围绕开展城市经济、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市建市时间短,社区工作还存在外部重视不够、根底条件不牢、机制不配套等问题,社区建设落后于城市建设步伐。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社区建设,改进社区效劳工作,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效劳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效劳工作的意见(国发(2023)14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效劳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222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完善基层管理体制社区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效劳管理和规模适度的原那么设立。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要在社区进一步建立健全标准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居务公开,全面深化居民自治工作。要引导社区居委会积极协助城市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公共效劳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助和互助效劳,提供便民效劳。要围绕创立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平安建设、关爱留守儿童、扶贫帮困弱势群体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二、加强社区根底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工作条件根据民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效劳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23)85号)和川府发(202223)7号文件精神,我市每个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用房不应低于120平方米、居民公益性效劳用房不应低于180平方米。尚未到达以上标准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科学制定社区阵地建设规划,以确保社区办公有地方、效劳有阵地、活动有场所。市规划局XX县区(市、区)政府要分别制定市区和各县(市、区)的社区阵地建设规划(202223—202223年),区别不同设施的建设任务和功能定位,采取“六换〞的方法整合资源,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通过多种途径加快解决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效劳用房,让社区居委会有地方办事。各级财政要分年度预算安排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建设。202223—202223年,财政每年按照旧XX县区每个社区居委会补助5万元的标准安排预算,专项用于改善旧XX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