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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调研报告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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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领域 监督 执纪 问责 工作 调研 报告 新编
平安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调研报告 坚持平安开展,是实现科学开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前提,可见平安工作地位之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平安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作为主抓平安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我感到当前的平安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平安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为难。 一、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1.监管体制不顺。平安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平安监管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实施综合监管,并承担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平安监管部门受累非浅。 2.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平安生产就是平安监管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应急管理局,涉及到“平安〞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应急管理局,平安监管部门就是一个大箩筐,碰到“平安〞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 3.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应急管理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主观能动性。 4.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平安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平安,必强调平安,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忧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平安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平安开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5.投入的少。重视平安,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平安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根本没有实际行动,平安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平安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波澜不惊的为难状态。 6.执法体制不顺。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分、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平安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一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确实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沓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二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平安生产行政处分决定的行为,平安监管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平安监察执法权威;加之相关技术标准和条文不健全,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和四处碰壁。 7.责任体制不顺。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平安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但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平安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平安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平安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那么,作为平安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平安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平安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平安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平安生产,一家有责〞,使平安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平安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开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平安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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