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环境监察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根据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和环保局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行动,在支队开展了环境监察工作自查自纠,同时对照全国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标准了环境监察工作程序,提高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质量。1、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按照现场环境监察工作要求支队对所辖41家企业中对国控企业、重点减排企业实施每月至少一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2023上半年支队辖区国控重点源废水7家,废气16家均按照要求频次完成每月一次监察工作(现场监察笔录139份),同时加强了国控重点源在线监控,发现在线超标企业及时提请处分,对xxx等6家电厂21台总装机容量5670mw脱硫发电机组进行了每月每厂不低于2次的现场监察,按照规定要求对企业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填写了"环境监察现场检查笔录"72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现场核查笔录"36份及"二氧化硫减排监察系数检查记录"36份,笔录在确保完整性和标准性的同时全面准确的对日常检查情况进行了表达。其他企业视其环境表现在年度工作方案中规定每季度2-3次。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应包括实施现场环境执法的机构、人员被检查单位和人员的根本信息,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状况、排污情况、监察结论、对违法行为拟提出的的处理建议等,所记载的情况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现场监察结论明确,拟提出的处理意见具有合法性。通过自查发现有26份笔录缺乏完整性,已进行了改正。环境监察支队对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均按时严要求进行了报送,同时确保工作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环境行政处分工作情况支队的环境行政处分工作按照发现违法情况-立案审批表-违法案件调查报告-询问笔录、监察笔录(收集证据:违法事实、图像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被询问人身第2页共3页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等)-查阅相关法律文件-提请行政处分-下达事先告知书-下达处分决定书-结案报告的顺序进行,确保了调查取证形成的证据材料的合法性,以及行政处分工作案卷的完整性。在对2023年上半年30个行政处分案卷的检查中,发现有2件行政处分案件询问笔录上未记录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号,2件行政处分案件询问笔录中均未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7件行政处分案件询问和监察笔录空白处未进行注明"以下空白"字样或划斜线。均要求各队室予以改正。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