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效劳绿色开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绿色开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报告,促进全市法院效劳绿色开展工作,5月20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淑云带着调研组,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xx市、xx市、xx县,对我市法院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两级法院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当地检察、公安、发改、森林公安、科技、环保、农业、林业、工业园区等单位部门以及局部人大代表、企业主、律师等有关人员座谈,全面了解全市法院为我市绿色开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际情况,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和成效从调研的情况看,近年来,我市法院主动效劳全市绿色开展大局,积极维护涉绿企业正常的融资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主动标准绿色经济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绿色经济的犯罪行为,为实现我市科学开展绿色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两年来,共审理执行涉及绿色企业、土地、矿藏、农业、林业、水资源、野生生物等各类案件8300多件,标的2023亿多元,追究刑事责任1628人,追究民事责任3300多人。(一)保护自然生态资源。适应绿色开展需要,进一步科学配置审判资源,调整标准审判职能,在两级法院林业审判庭加挂生态资源审判庭,更好地发挥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职能。依法审理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强化对林业、生物、矿业和土地资源的保护,加大对环境污染和环境监管活动中渎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涉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02320件,涉及被告人1628人。其中,盗伐、滥伐林木案件472件721人,失火案件163件177人,破坏濒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197件396人,非法买卖土地、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林用地案件36件,强制撤除违章建筑285处。在保护森林资源中,结合司法实践,探索开展“复第2页共5页绿补种〞制度,收到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二)化解涉绿民事纠纷。通过与林业、农业、环保、国土公安等部门对接,建立完善涉林矛盾纠纷、行政争议案诉前化解等机制,尽可能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两年来,共调结种植养殖回收合同、林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266件;土地租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383件;调解旅游效劳合同纠纷案件189件。针对土地纠纷案件审理难的问题,聘用200余名人民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