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篇一:零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单位名称:XX县区xx镇卫生院报告时间:年月日单位(签字或盖章)篇二:平安工作零报告制度平安工作零报告制度为切实抓好学校平安工作,创立平安校园,严防各类重大平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校平安工作零报告制度:1.学校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一小时之内报告中心校和教育体育局。2.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采取有利措施,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并随时关注事态的开展。事故处理结束后,2日内书面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3.凡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4.但凡正常教学时间,每天报告学校学生平安情况,没有事故保平安。5.不断强化学校平安管理措施,加大隐患检查和整改力度,积极预防了学校平安事故的发生。2023.2篇三:煤矿集团公司特情信息管理规定靖煤集团公司特情信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特情信息管理工作,促进特情信息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提高特情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预警、预控工作,有效保障“平安XX县区、和谐靖煤〞建设。制定本规定。第2页共3页第二条本规定中特情信息是指可能影响集团公司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邪教及暴恐活动预警信息。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综治办综合协调指导全公司的特情信息工作各二级单位综治办负责信息的收集、筛选和上报工作。第四条集团公司特情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一)按照省国资委和市、区维稳工作要求,研究制订特情信息工作制度和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做好信息的收集、预警、研判、处置、反响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二)邪教人员及暴恐分子活动信息。(三)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工作的贯彻及落实情况。(四)集团公司重大改革措施实施期间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预测性信息。(五)其他有必要收集报送的信息。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第八条各二级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一)各科、队信息员对所掌握的特情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于每月20日前报送到所在单位综治办。(二)各二级单位综治办根据各科、队信息员报送的特情信息,填写特情信息排查月报表,经本单位综治办领导审核后,于每月22日前上报至集团公司综治办。(三)对于影响集团公司稳定的重要信息,各二级单位应迅速上报集团公司综治办,口头上报的务必在2小时内补报相关文字材料。第九条对收集到的以下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