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分析报告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是指省政府作为省一级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受理行政相对人对省政府、省政府所属部门、设区的市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省政府法制办作为省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承办行政复议事项。20xx年,共收到向省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177件,比上年增长2023.6%,依法受理145件,比上年增长11.5%。一、案件概况20xx年省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涉案类别和领域较为宽泛,被申请人仍以设区的市政府为主,省政府和省政府所属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比例有所上升,行政复议结果中调解、和解结案率提高。(一)案件类别。177件行政复议申请中,涉及土地管理71件,占40.11%,同比下降5.33%;建设21件,同比上升23.52%;民政15件,同比上升25%;劳动和社会保障2023件,同比上升11.11%;公安8件,同比上升14.28%;水利7件,质量技术监督6件,财政金融2件,其他37件。图一:案件类别比例图(二)申请事项。177件行政复议申请中,行政征收(主要是土地征收)45件,占25.42%,同比下降6.25%;行政确认(主要是土地发证)41件,同比上升13.88%;行政处分26件,同比下降7.14%;行政不作为15件,同比上升15.38%;行政强制措施8件,同比上升33.33%;行政许可6件,与上年度持平;行政确权6件,同比下降25%;行政收费5件,同比上升25%;其他25件。图二:申请事项比例图(三)被申请人情况。177件行政复议案件中,被申请人为省政府(主要涉及征地审批)的25件,占总数的14.12%,比去年增加3个百分点;为省政府所属部门的30件,占总数的16.95%,比去年增加2个百分点;为设区的市政府的97件(主要集中在阜阳、宿州、亳州等市),占总数的54.80%,比去年第2页共5页减少3个百分点;其他25件。图三:被申请人情况比例图(四)复议结果。受理的145件行政复议申请中,已办结133件,占受理总数的91.72%。在办结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46件中,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4件,维持率同比下降4.24%;撤销的6件,撤销率与上年度根本持平;确认无效的1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4件;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等原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决定终止的11件(大多因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或不当,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而达成和解),调解、和解结案率同比上升5.97%。其余87件那么转有关机关处理或作其他处理(如对法院判决不服的、或复议申请事项超出法定受理时限的、或复议申请不属于案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