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篇一:行政审批自检自查报告xx县工商局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开展自检自查报告县政府法制办: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开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近年来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的根本情况〔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公示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存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1号令〕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标准工作。经清理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压缩为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分别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嘉荫县工商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标准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告知单〕、大厅触摸屏和xx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我局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对清理调整保存的项目,我局办理的地址县工商局登记效劳窗口,且相关项目名称和标准细化内容的公开方式在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布。〔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效劳职能集中到登记注册大厅窗口办理,集中履行职能,严格标准管理,严守承诺时限,所有设立登记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根据“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首席代表、AB角制度和值班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全权负责我局便民效劳中心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保证了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能够在便民效劳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三〕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制度创新。XX年开始在全局推行“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对从事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的人员分别授予四个级别的事权,即: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负责人事权、一级、二级和三级受理员事权。每个级别人员都有相应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