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关于县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有效落实城乡低保救助政策,促进城乡低保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为常委会听取审议该项工作报告提供依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4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根本情况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我国在新时期对城市、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是解决贫困人口根本生活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保障民生、开展民生的根底,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后一道“平安网〞。当前,我县城乡低保工作面临着深化改革、构建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新课题。解决好这一问题,有助于建立起真正表达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长效机制。县政府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救助制度,有效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体根本生活,充分发挥了低保工作最后一道生活保障线作用。(一)城乡低保的根本情况(1)城市低保。我县的城市低保起始于1998年6月,当时全县只有25户31人,年发放低保金1.4万元,经过多年的开展,到2023年,全年发放低保金及补贴650.4万元,受益困难群众近2300人;截止2023年3月底,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1189户2286人,当月发放低保金47.4万元,人均补差22023元,2023年1—3月份共发放低保金142万元。(2)农村低保。我县的农村低保起始于2023年7月,当初保障对象只有4000多人,月人均补差23元,年发放低保金不到160万元。到2023年,全年发放低保金及补贴252023.8万元,受益困难群众18000余人,人均月补差标准20231元;截止2023年3月底,我县共有农村低保11594户17636人,一季度共发放537.9万元。(3)城乡低保标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根本要件。持有xx县常住第2页共7页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xx县低保标准(城市月人均收入300元,农村年人均收入19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要求,根据低保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结构、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将低保对象分为四类,不同类别领取上下不同的低保金。城市低保金为:一类270-300元/人X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