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博物馆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分析。博物馆作为公共事业开展的产物,建设的原那么是无偿开放性的,而建设的目的那么是为了保护有形或无形的公共文化遗产,供人们参观、游览和借鉴,在有效提升人们精神境界的同时,为公共文化事业的进步提供动力。因此当前博物馆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尤其是抢注商标权等行为时常发生,不仅侵害了相关部门和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也威胁了国家文化建设的平安。文本主要研究博物馆相关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关键词:博物馆;知识产权;法律问题随着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博物馆事业的建设也到达的顶峰作为集开放性、公共性、传承性以及文化性等多功能于一身的博物院事业,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但是博物馆相关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也更为严重,不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还有藏物被商用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博物馆建设的初衷,对文化事业的建设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一、在著作权法保护下,博物馆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一)赠予美术作品。博物馆作为公益性的藏品收纳基地,经常会接受私人或相关组织的文化赠品,其中包括绘画、书法美术作品以及其他具有审美和收藏价值的艺术品等。而针对这些艺术品的归属问题,我国著作权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博物馆作为社会公益组织,是这些艺术作品的接受方,只取得这些艺术作品著作权中的展览权,可以对这些作品进行公开展览或为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但不得在作品上署名。基于此,接受赠品的博物馆如果想要将局部作品继续转赠,需要经过著作权人或相关著作权人的同意,在合法的范围下签订转赠合同,防止侵害著作权人的利益。(二)仿真制品。一些艺术作品由于问世时间较长,保存方式不当等,需要对其进行仿真以供陈列和欣赏。其中,针对一些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艺术作品,博物馆在有效维护创作人人第2页共3页身权利的情况下,是可以对其作品进行复制或临摹的。而针对那些仍处在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那么需要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条例,为了满足陈列的版本需要等,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适当对作品进行复制,丰富博物馆馆藏。(三)商标权。依据国际惯例,商标权的取得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注册取得,二是使用取得。我国一般使用注册取得的形式,最先申请注册商标的人可以使用该物品的商标权,也就是先来后到的原那么。因此,为了能够防止博物馆后续出现商标侵权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