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农信社案件风险调研报告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改进农户小额贷款,不断增加小额信贷的效劳内涵,解决小型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扶持了小型企业和农业的经营生产,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支农水平,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农村信用社在从事信贷业务中,虽然在加强内控管理,改善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资产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但在维护自身金融债权,防止信贷资产流失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审理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1)法院收案剧增。农村信用社为了盘活不良资产,除了自身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方法组织清收,大局部无法清收的贷款起诉到法院。2023年xx县农村信用社向我院提起诉讼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仅为164件,202223年就上升到253件,而今年1-6月份,我院已受理该类诉讼案件262件,同比前两年同期平均受案数增长152%。(2)诉讼标的额有增大的趋势。由以前的数千元,上升到现在的数万元至数十万元。(3)相当局部案件缺席审理。以我院民二庭为例,今年上半年该庭共审理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39件,判决结案129件,占总案件数的93%,其中缺席判决的91件,占总结案数的71%。缺席审理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二是经法院传票传唤,作为借款人的被告抱着借款是事实,反正没钱归还,担保人那么抱着反正钱不是我贷的,法院怎么判都无所谓的心态,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4)借款大局部无财产抵押担保。近几年,农村信用社侧重采用信用贷款的方式,无法保证信贷资金的平安;(5)贷款对象以农民和个体户居多。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这种风险将直接第2页共5页转化为信贷风险。二、执行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行为,存在着贷前审查不严和贷后管理防范疏漏等方面的问题,因而信贷资金平安受到威胁。(1)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虽有担保人担保,但相当局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家庭资产缺乏以归还借款,有的甚至连其根本最低生活也难以保障;(2)债务人之间互相担保,担保人重复担保。在执行中发现此贷款的债务人又是彼贷款的担保人,有的担保人在几起案件中同时出现,但信贷人员却视而不见。只注重担保的形式要件,而不注重担保的实质要件,将担保流于形式;(3)贷前审查把关不严。个别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