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农业局建设项目自查报告5篇第一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自查报告一、项目根本状况依据县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支配给农业局省级灾后重建资金为400万元,其中蔬菜基地建设为200万元,修建浇灌沟渠200万元,同时乡专业合作社自筹230万元,乡专业合作社自筹450万元,项目总投资为1080万元。1、蔬菜基地建设600亩,资金200万元。其中包括两河秀水村200亩蔬菜基地根底设施建设,“蔬菜专业合作社〞200亩蔬菜基地根底设施建设,“蔬菜专业合作社〞200亩蔬菜基地根底设施建设。22、6个乡镇浇灌沟渠建设,资金200万元,共计11700米浇灌沟渠建设。二、自查状况(一)合同签订。1、县农业局是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订立合同,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全都,合同签订是中标单位托付人,合同实质性内容和招投标文件全都。2、县农业局对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实行押证后签订合同,现场人员人证相符,合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文本,合同签订后全部报送财政局一份,50万元以上工程报县发改局备3案,不存在签订阴阳合同。(二)、现场管理。1、50万元以上农业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将中标单位承诺主要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监理员进行了公示。2、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监理员在现场履行职责。3、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监理员没有人员变更状况。4、施工方案和施工机具的投入严格按中标的投标文件执行,不存在不照图施工的现象,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现象。(三)、资金管理。1、项目建设资金是拨付在中标人企业法人账户的,全部按基建付款方式进行拨付(开工时拨付30%、工程量完成一半后拨付430%、工程验收合格拨付25%,验收审计通过之后拨付5%,一年之后工程没有质量问题拨付10%)。2、农业局灾后重建项目建立专账管理,账户管理不存在不按规定转账支付等特殊状况。3、项目现已支付设计费2.45万元,预算费1.35万元,监理费4.6万元,修建浇灌沟渠和蔬菜基地合同总价为306.63万元,目前8个工程点全部完工,现共计拨付工程已拨245.8万元。(四)内部制度建设状况。农业局依据实际状况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相关站股为成员的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同时制定了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方法、灾后重建标准招投标管理方法和灾后恢复重5建项目管理方法等制度。(五)竣工验收目前项目经建设单位、施工方、监理方、项目乡镇村组有关人员一起完成内部验方。其次篇:石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