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管理自查报告党费管理自查报告县委组织部:根据7月16日通知要求,局机关支部及时党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党员税后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二、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我局机关支部现有正式党员8名。(其中女党员2名,1名党员9月转来组织关系),税后月收入都在3000元以下,按0.5%的比例我局支部全年应交党费1028.02元,实交1434.5元,党费每季度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县组织部指定的党费专用帐户,三、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四、全年党费的收缴情况每年12月份以表格形式在公开栏内逐项张榜公示。篇二: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市委组织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标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字(2023)号)要求,我局对上xx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局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将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为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我们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标准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党员对缴纳党费的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会等时机进行思想教育,使每位党员深刻认识到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性的检验,进一步增强了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一)我局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为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党费交纳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局属各党支部都能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调整党费收缴额度。全体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二)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制作党费管理账簿,合理规划账簿内容,使党费账目有序、明晰。注重党费收缴痕迹管理,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