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阳光工程·街道自查报告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处城市低保“阳光工程〞建设,标准全处社会低保救助工作,全面提高工作质量,确保低保救助制度的公正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处结合实际,从五月开始,扎实有效的开展了低保“阳光工程〞建设活动,我处民政系统干部在全辖区组织开展社区低保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自清自查活动,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办事处由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曹陶亲自主持召开了全辖区低保阳光工程建设专题发动大会,及时传达学习XX县区城乡低保“阳光工程〞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曹陶为组长的东茅岭街道低保阳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东茅岭街道办事处低保“阳光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二、大力宣传,营造气氛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张帖标语、设置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实施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的重大意义及城乡低保对象确定、审批程序和根本要求。办事处新制作固定公布栏一块,面向广阔居民公布相关政策、条例。办事处享受低保救助的对象分类进行常年公示,并且公布低保督查举报,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参与对街道低保工作监督。通过我们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与“阳光行动〞的重要意义,低保救助政策现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出浓厚的社会气氛,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三、认真自查,务求实效一是,办事处以社区、救助站为单位“逐组、逐户、逐人〞对所有低保对象严格按照“三审〞工作法和“二审三公示〞的要求开展自查,发现有不符合低保政策,群众有异议的,坚决予以取消。街道纪检纠察办对此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违规违纪的事件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二是,各社区召开了阳光低保工作布置会,落实分清了工作任务,进行了逐户落实清查行动同时利用低保换折的时机对所有享受对象进行了一次动态清查。而后对所有清查对象,由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居民代表和各社区民政专干组成的评议小组,认真对其评议,确定保障类别或以取消保障的对象,对评议结果以张榜的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动态清查情况已于6月报区救助局核查和网上公示,对不符合对象予以清退,确保整个“阳光行动〞,公开、公平、公正。三是,今年新申报的对象上报市、区救助局进行了信息比对,及时将情况回复给对象本人,对通过比对的人员进行三级入户,入户率达20230﹪.2023年五月全辖区共有低保户1198户1764人,其中,学坡社区278户389人;桥头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