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标准(试行)的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为校医、各班班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校医应马上向校长报告,学校在24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报告方式,向属地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报告。1、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病症(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报告方式报出相关信息。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病症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杨峪河镇初级中学2023年3月第二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维护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方法和卫生部、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目标(一)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与义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三)全面掌握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纠正违法行为;(四)科学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的长效机制。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防控报告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