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嫌疑人心理分析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分析摘要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开展,极大的丰富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日益便捷的交通运输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局部。不断增加的机动车数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生活需求,但人们的需求增长较快,道路资源的通行能力提升那么相对较慢,二者之间的矛盾凸显,致使交通事故频发,且一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或经济赔偿而选择潜逃隐逸,这种肇事后的逃逸行为不仅加大了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难度,更为严重的是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因得不到及时处置而扩大,使许多事故受害者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而伤势加重甚至死亡,人为地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发生给社会开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也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开展带来了一系列的不利影响。为此,笔者结合丰都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查工作的现状,通过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危害性、逃逸行为人的逃逸心理原因等方面的一些简略分析,提出一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查对策方面的粗浅见解。关键词: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特点;交通肇事逃逸危害;交通肇事逃逸现状及原因分析;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心理分析;交通肇事逃逸案侦查预防对策。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及构成要素〕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概念1.1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与道路交通肇事逃逸相关的概念已有明确的界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4号令)第八十五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要素:一是逃逸主体必须是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具体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二是主观方面表现为成心,即逃逸者明明知道自己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或经济赔偿责任而成心逃离事故现场,如果肇事者根本没有觉察或者根本不可能觉察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而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那么不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行为;三是逃逸行为一般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对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侵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四是肇事逃逸行为人实施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肇事后迅速逃离现场,或者在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