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乡镇党委职责的调研报告为了探索新形势、新体制下乡镇工作良性运行机制,正确界定乡镇党委职责和乡镇政府职能,我们采取召开座谈会、下发调查表、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调查研究。由此,对乡镇党委、政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一、对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的根本估价从当前乡镇工作运行的现状来看,乡镇党委、政府作为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大都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中规定的职责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引导群众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乡镇党委、政府在履职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与新形势的开展变化有较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三:1、角色错位。一是党政不分。按照党章和有关组织条例,乡镇党委对乡镇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即宏观领导,以表达其核心领导地位。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乡镇党委没把主要精力放在宏观的决策上,而是放在对决策的执行行为中,把党政联席会当成“管总〞的会,由此讨论决定任何事务,把自己置于行政“长官〞的位置,使党委与政府形成了事实上的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式领导关系。二是政企不分。有的乡镇党委政府对所属企业实行“大包大揽〞,既成了财产所有者代表,又成了企业经营者代表,还是社会管理代表。对企业改制清算也是一竿子插到底,由乡镇党委、政府说了算。三是事权不分。农村工作千头万绪,为了推开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乡镇党委、政府不得不“腾〞出手来,去解决那些本应由乡镇部门和村级组织解决的具体问题,久而久之,乡镇部门和村级组织就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心理。造成乡镇部门和村级组织想管事没威望,乡镇党委政府忙于解决小事情。第2页共11页2、职权越位。一是越位行政。一些乡镇党委、政府存在着以法争权,视法为器等问题。如一些乡镇在开展农村税费收缴、征地、房屋拆迁等工作时,由乡镇干部直接参与执法,越权行政等。二是越位充当经济活动主体。一些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地方经济时,代替农民决策,强制农民进行所谓经济结构的调整,定指标、搞开发、办企业,结果劳民丧财,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三是越位干预经济活动。有的乡镇党委、政府对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