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法(修订)全文XX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和标准XX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开展战略实施,参照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法(国科发基『2023』539号)、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方法(国科发基(2023)716号),结合山西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全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后备力量和有益补充,是组织高水平根底研究和应用根底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是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增强技术辐射能力、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重要平台。第三条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企业建设。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开展前沿及经济社会开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根底研究和应用根底研究,推动知识创新和经济社会开展;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开展需求,开展应用根底研究和竞争前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第四条重点实验室作为科研实体,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开放、流动、联合、1竞争〞的运行机制。第五条重点实验室建设坚持择优立项、稳定支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原那么。鼓励和支持产学研联合,发挥资源互补优势,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采取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方式,引导带动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开展。第2页共7页第六条省财政科技研发资金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开放运行和自主创新研究。省内各级各类科技方案、人才团队方案、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那么,对重点实验室给予优先支持。第七条重点实验室从事的科技创新活动、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享受国家及省有关优惠政策。第二章职责第八条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定重点实验室的开展方针、支持政策和管理方法,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2.编制和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和开展方案。3.批准重点实验室的立项、建设、调整、撤销等,组织重点实验室的考核、评估、检查等。第九条省直有关部门、市科技管理部门及其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