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调研报告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调研报告目前,全国各级政法机关正在深入开展“标准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央政法委决定202223年对全体政法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根底性工作,是促进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根据中政委关于开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高检院组织了专题调研组,深入XX省检察院及所属分院进行了初步的调研,先后与基层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一线干警座谈讨论,相互交流,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调研中,大家认为,理念是指信念、思想和观念。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的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是指导一国法律制度设计和司法、执法、守法实践的思想根底和主导价值追求。一定的法治理念由一定的社会历史制度、法律文化和价值观所决定,一旦形成,便固化于人们的思想中,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持久性;另一方面,法治理念与立法、执法和守法等法治行为是内因与外部表现的关系。有什么样的法治理想、信念和观念,就会表现为什么样的立法、执法及守法行为。法治理念是灵魂,引导、统摄、支配和决定着法治活动,决定着法治行为及法治效果。法治理念的树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循序渐进,不断深化,与时俱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根本原那么的概括和反映。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永葆司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西方国家法治理念的根本的区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相适应,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开展的实际情况,并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实践的开展而第2页共13页不断更新和深化,其中也包括对世界现代法治文明成果的吸收和融合,借鉴符合法治国家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开展规律的先进的、科学的法治思想和理念,但决不能盲目移植和照搬西方国家法治理念和民主政治模式。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当前关键是要坚持我们的国体和政体,坚持社会主义本质论,坚持以科学开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等战略思想为指导,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