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立法后评估报告XX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方法立法后评估报告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XX市法制办印发〈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假设干意见〉的通知(杭府法发[2023]12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杭府法[2023]6号)要求,今年3月—9月我局开展了对XX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方法(市政府222号令)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客体根本情况介绍XX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以下简称规章)是由我局负责起草并以市政府令形式公布实施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该规章于2023年9月20日以市政府222号令公布,并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该规章是我省第一个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地方性政府规章。由于国家至今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门规章涉及医疗机构监管的内容很少,因此该规章的公布实施,填补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的法律空白。规章共37条,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和配发等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由我局及各区县局(分局)负责实施。据统计,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止,市县两级药监部门共办结案件136件,进一步标准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确保了群众用药安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宣贯情况该规章公布后,我局即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宣贯工作,力争使执法人员、各监管对象熟知规章的内容,让社会公众也对规章有所了解。第2页共6页(一)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该规章执法必须懂法,懂法先要学法,认真学法、用法是做好执法检查的前提,因此我们于2023年10月规章实施前,组织并开展了局系统执法人员对规章的学习培训工作,熟悉规章条款内容,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二)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从药人员对规章的培训工作为了加强、提高医疗机构从药人员对规章的知晓率,我们组织XX市区医疗机构3000多名从药人员开展了八期的规章学习培训班。各区、县(市)局也举办各种形式的药学人员培训班形式,有的局在培训结束后还专门进行了闭卷测试,据统计,七个区县共组织2000多名药学从业人员参加了规章的培训和测试;有的局还举办了辖区医疗机构的知识竞赛,通过以赛促标准的形式使规章的条文深入人心,提升了医疗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