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范文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指示,为促进高校毕业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多渠道实现就业,我校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开展翻身仗〞开展战略目标,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二、工作目标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促进1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帮助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60%实现就业,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三、工作措施(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实施和扩大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效劳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等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工程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用于聘用效劳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因工作需要,对效劳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志愿留在志愿效劳所在地农村乡(镇)事业单位、学校工作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可经效劳所在地县(区)主管部门考核,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予以考核招聘。对到基层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信息资料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研加分的政策。(责任单位:人事、财政、教育、共青团、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效劳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切实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