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工作方案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工作目标;治理范围;明确职责;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标准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增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改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环境,有效遏制职业病易发势头,从而保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权益,促使全市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标准化、专项行动治理的范围是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市平安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联合成立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住工作重点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为稳固和提高我市职业危害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以及我市开展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成果。按照省安监局、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煤矿平安监察局、省总工会关于印发〈XX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监综(2023)133号)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开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标准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增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改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环境,有效遏制职业病易发势头,从而保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权益,促使全市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标准化。二、治理范围专项行动治理的范围是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重点是矿山开采、石料加工、冶炼、造纸、陶瓷生产、水泥制造、化肥农药生产、医药生产、玻璃制造、皮革加工、涂料及颜料生产、印刷业、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纺织业、装饰材料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治理的主要内容是催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具体包括:(一)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二)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三)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五)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六)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