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及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3)59号)精神,XX县区社会保险中心为有序推进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规定的公布实施,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对参保职工“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效劳一生、保障一生〞目标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和标准化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站在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开展、维护广阔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标准化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目标任务以规定的公布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标准化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县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普遍到达:制度措施落实、场地设施落实、专业人员落实、保障经费落实,根本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和标准化,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效劳水平,为广阔参保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管理效劳。三、实施步骤(一)发动准备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1、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2、制定XX县区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明确档案管理制度、专管人员、档案室落实等内容。3、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工作。(二)实施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1、建章立制(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1)制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统计、保管、利用、保密、鉴定、销毁等各项根底管理制度。2(2)制定XX县区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归集目录。2、整理归档(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1)档案归集在具体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方法未出台前,对各类业务档案按照年度、险种、业务种类先进行初步归集、分类,于2023年4月前完成先期归集工作,并对2023年9月1日以后新形成的业务档案及时进行归集。(2)档案整理和电子化管理根据具体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方法,分步骤有序地进行档案整理工作,并实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工作,通过效劳外包的形式推进档案整理和电子化工作。(三)验收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1、将标准业务档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