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监察局民生工程工作方案一、目的和意义实施十八项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和谐建设的全局。加强对十八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既是确保十八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也是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十八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作为今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二、执法监察的内容和重点县监察局将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十八项民生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加强对十八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发放低保差额补助资金、“五保户〞供养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根本生活费、医疗保障费以及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等;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分别给予相应的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奖励扶助;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落实城乡卫生效劳体系建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饮用水平安工程、农村播送电视和公路“村村通〞工程、白内障患者复明等建设任务;是否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是否按扩面提标内容,对农村低保对象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否覆盖到全县所有乡镇,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否全面实施,在实施民生工程工作中有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二)加强对乡镇政府XX县区直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乡镇政府、县财政、发改委、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水务、计生、房改、残联、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制定并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按规定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是否认真履行应尽的工作责任,第2页共3页有无失职渎职行为。(三)加强对十八项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由各级财政分担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工程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有无降低标准发放和克扣截留工程资金问题;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工程资金在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以及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工程资金,是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社会化发放方法等,有无贪污挪用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