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合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可申请通过改制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建立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营各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企业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法定地址:(需具体写明县、区、路、号)法定代表:职务:国籍:企业名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职务:国籍: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第二条合营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第三条合营公司名称为:(工商核准的名称)有限公司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法定地址: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风险、亏损和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第四章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第六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使合营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并为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可根据实际情况写)。第七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规模为:。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也可约定其它币种)。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第十一条合营公司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差额部分(如何筹措由合营各方协商解决,在合同中明确)。第十二条出资方式:甲方以出资;乙方以出资。外汇与人民币的汇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汇率折算。第十三条出资期限:合营各方认缴的资本额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日内缴纳完毕。第十四条合营各方任何一方,如向合营方以外的其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必须经合营的其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都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转让方要求的转让,不同意的一方应当购买要求转让方的股份和出资额,如不购买该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