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效劳合同北京BF——2023——0307合同编号: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效劳合同委托方:受托方:工程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二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同制定,供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当事人还应当向有关专家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对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筹划、设计、开发、实施、效劳及保障。2、签订本合同前,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效劳的受托单位应当向委托方出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3、当事人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4、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当事人可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附件。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5、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目录第一条集成效劳内容4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5第三条工程实施管理5第四条工程需求分析及技术文件编制7第五条信息系统交付和验收8第六条工程培训9第七条信息系统的保修和维护9第八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10第九条违约责任11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2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3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13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效劳合同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资质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联系: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方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效劳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集成效劳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系统集成效劳〔以下称“本工程〞〕。本工程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关于本工程的建设目标、处理业务对象、主要功能及与甲方其他相关软件系统的关系等约定见附件[]。2、集成效劳内容〔1〕乙方提供的效劳内容包括:[]硬件采购;[]软件采购;[]信息系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