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扶贫搬迁是2023年县政府向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为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根据省、市有关扶贫搬迁工作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任务目标和建设内容(一)任务目标完成扶贫搬迁任务520户、220230人。(二)建设内容及要求1、房屋建设要求。被迁户新建房屋地基坚实,设计科学;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户平到达20230平方米以上,砖混结构;配套建设沼气池、厕所、栏圈;房屋建筑风格以徽派或明清风格为主。2、土地配置要求。对有土安置的搬迁户,搬迁后的住地与原住地距离较近的,可保存原住地的耕地及山场,只解决新的宅基地;对不能回到原地耕种的搬迁户,由迁入地解决宅基地和口粮地以及必要的林地。口粮地配置面积人平0.5亩以上。3、产业开展及转移培训要求。围绕被迁户家庭增收,帮助开展特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特色产业按人平1亩高效经济林园的目标进行规划并落实到位。对搬迁户的劳动转移培训给予优先安排、倾斜照顾,力争每户培训转移1人以上。4、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在搬迁户落户的同时,配套建设交通、用电、通讯以及平安饮水等根底设施。5、公共效劳要求。对搬迁户新型合作医疗关系、户口、子女入学、社会救助等效劳及时转移办理,并确保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二、工作原那么(一)自主自愿、自力更生原那么。在政府引导下,搬迁对象必须自愿申请搬迁,自力更生。(二)公开公平原那么。依据扶贫搬迁对象六个认定条件,将搬迁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扶贫搬迁与重点村建设相结合原那么。将县政府分配的年度搬迁方案与重点贫困村建设相结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第2页共4页最大化。(四)扶贫搬迁与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残疾人建房相结合原那么。将危房改造和残疾人建房纳入扶贫搬迁范围,整合资金,提高特困户和残疾特困户的建房补助标准。(五)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原那么。因地制宜、尽可能集中安置,以便配置搬迁户生产生活资料,降低搬迁本钱。三、认定条件和程序(一)认定条件。扶贫搬迁对象为录入国家“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的,且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生态地位重要、“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地方的贫困农户。具体条件为:①25度以下的耕地面积人均缺乏0.5亩的;②常年年人均生产粮食缺乏250公斤的;③年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④受自然条件限制不宜修公路,或修公路代价高于扶贫搬迁的;⑤居住地水源匮乏,取水点水平距离在1公里以上或垂直距离2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