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目标(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XX县区有关要求和部署,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坚强保证。(二)主要任务进一步标准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开展;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工程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标准;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标准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平安责任制,确保建设平安。(三)主要目标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标准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各项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机制根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二、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为重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部门职能,针对工程城乡规划审批、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和解决以下突出问题:(一)工程决策和审批中的突出问题工程决策、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科学民主。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按照有关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是否存在擅自简化程序,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代替必要的工程审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是否依法办理工程立项、可研初设审批、工程核准备案、规划许可、用地许可、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质量监督、平安监督等规定的手续。(二)工程招标投标中的突出问题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是否按工程隶属关系报经政府同意后,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批准;是否以工程特殊、时间紧迫等为借口,以行政会议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以集体决策为幌子躲避招标;是否通过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躲避招标,或只对工程的局部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那么直接发包,或只对工程施工招标,重要设备、原材料的采购不依法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是否严谨、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