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关于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为全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制度是落实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根本公共卫生效劳逐步均等的重要举措,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根本医疗卫生效劳的重要表达,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效劳的有效工具,是各级政府制定卫生政策的参考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2223—2023年)的通知(国发(202223)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2223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2223)75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根本公共卫生效劳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2223)70号)等有关文件提出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相关工作任务,现就建立全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标准(202223版)的内容要求,到202223年底,建立健康档案的农业人口数不低于辖区农业人口数的95%,到202223年建档率到达98%以上。同时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立作为工作重点。二、根本原那么(一)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在医疗卫生效劳过程中,加强宣传,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建档。(二)重点突出,循序渐进。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为重点,逐步扩展到全人群。(三)标准建档,有效使用。标准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健康信息的连续性,并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根底,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农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三、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一)建立健康档案。坚持农民知情同意并自愿参与的原那第2页共4页么,结合实施根本公共卫生效劳逐步均等化和推行新农合制度等医改重点改革任务,在区卫生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通过周期性健康体检、院内外医疗卫生效劳、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农民健康根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包括农村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家庭健康档案。首次建档原那么上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负责,村卫生室协助完成。更新档案可由镇、村医疗机构共同完成。建立农民家庭健康档案时要照卫生部下发的202223版标准和健康档案根本架构和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2223)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电子化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