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产业区平安生产工作方案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省、市县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部署,依据“全掩盖、零容忍〞的要求,深化企业和工程一线,在产业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彻底排解重大平安隐患,增加企业平安生产意识,提高平安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平安生产事故发生。二、检查范围在全面检查县建材产业区内全部企业和工程的根底上,重点检查规模以上企业、在建重点工程。三、工作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7月31日〕。产业区内全部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规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二〕催促检查阶段〔7月31日—9月15日〕。县建材产业区管委会将开展专项检查,并协作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实行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催促检查。〔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整改规划和整改措施,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四、检查方式此次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实行企业全面自查,管委会分组进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严格依据洪府办函〔2023〕61号文件要求,各责任领导依据“一岗双责〞分工,要落实好各自负责联系的工程和企业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五、检查内容〔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平安生产专项整治状况,特殊是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工作落实状况。〔二〕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状况。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证照完备状况;各类平安生产制度建立健全状况;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环节落实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要求的状况;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根底工作状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订正违规违章行为状况。〔三〕事故调查处理状况。对各类平安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状况,责任追究状况,防范措施落实状况。〔四〕汛期平安防范措施落实状况。防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难引发生产平安事故,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重大危急源监控状况;平安生产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和岗位工人培训状况。六、有关要求〔一〕各企业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大检查。〔二〕各企业必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