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工业4.0)工作方案(XX年XX年)XX市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工业4.0)工作方案(2023-2023年)智能制造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为贯彻落实制造强国、制造强省战略部署,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的开展趋势,加快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从2023年到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遴选20-30个智能制造示范工程,通过试点示范,推动制造业企业管理、生产过程、效劳等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到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现全覆盖,累计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达800亿元以上;智能制造水平快速提升,累计获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程6个,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程30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家,省经信委认定的智能化技术改造工程达70个;累计新增使用机器人4800台套,万人机器人数量到达120台,全市全员劳动生产率到达28万元/人。二、工程类型市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分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公共效劳平台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等四种类型。智能工厂是指将机器人、智能设备和信息技术三者在制造过程中有机融合,涵盖了对工厂(车间)制造的全流程,主要解决工厂(车间)从产品的设计到制造、应用的智能化。—1—数字化车间是指生产车间由工件传送系统和控制系统,将自动化装备和辅助设备按照工艺顺序进行结合,在无人(或少人)干预的情况下,按规定的程序或指令进行操作或控制,自动完成产品全部或局部制造过程,从而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及良品率。智能制造公共效劳平台是指为全市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改造效劳的平台,开展效劳的内容包括:智能制造技术集成应用与效劳、智能制造展示及培训效劳、智能设备融资租赁效劳和智能制造技术创新效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是指已获得“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公共效劳平台〞中任一称号,且2023年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达100亿元以上。三、遴选条件(一)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单位(两者只能申报其中一种)须符合以下条件:1.工程实施单位在XX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2.企业成长性好,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呈增长态势;3.列入XX市“十百千方案〞培育清单,工程申请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工程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4.工程技术上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示范工程使用的装备和系统需自主平安可控;5.工程须符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条件,同时符合多种模式可优先选取;—2—6.工程在降低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