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为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障公路平安、畅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及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抓住源头、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总体思路,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标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根底设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二、治理内容和目标1、全面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禁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2、严查车辆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杜绝新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出现。3、加强煤炭、水泥、钢材、砂石及其他矿产品、重质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物流站等货物集散地的源头管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三、治理措施(一)道路治理1、交通、公安交警及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路面联合治超工作力度,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县、乡公路的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2、联合执法队伍要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团结协作,集中力量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交通路政部门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处理;交警部门负责拦截、指挥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维持交通秩序;公安部门负责维持治安秩序,处理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监察部门负责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和破坏软环境行为。3、突出重点路线、路段,集中力量治理超限超载车辆,确定舒兰北收费站为超限检测点,重点治理省道榆江公路超限超载行为。联合执法队伍要配合各乡镇街加强县、乡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特别是绕越超限检测站点的车辆。(二)源头治理1、交通部门执法人员要进驻煤炭、砂石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和物流站等货物集散地,宣传讲解相关法规及危害,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出。2、加强对大吨小标、外挂车辆及停车卸货场的治理工作。标准设置停车卸货场,并加强对停车卸货场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四、治理时间2023年7月20日—10月20日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落实人员、设备、经费,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2、科学组织、周密安排。要突出重点,科学安排,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车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