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市家电下乡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开展的方针,发挥财政政策对扩大农村消费的职能作用,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调动农民购置家电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家电下乡政策规定(一)补贴对象及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购置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负担80%和20%。每户限购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和洗衣机4类产品各1台(部)。(二)家电下乡产品及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4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22元、冰箱(冰柜)2500元、202300元、洗衣机2022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三)起止时间。家电下乡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从202223年12月1日开始到2023年11月底止。三、销售企业、销售网点确定和要求(一)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确实定1、销售企业确实定。经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由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2、销售网点确实定。由县区经贸局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销售网点备案条件,结合中标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络(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确定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经营家电业务,并具备条件的乡镇级农家店,在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或授权协议后,应优先确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二)对销售企业要求1、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有关销售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班子,确定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第2页共9页工作责任,制定市场测算、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统筹协调内部各环节工作,做到运转高效,反响快速,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2、加快家电销售效劳网络建设。各销售企业要确保销售和效劳网络覆盖全市2023个县区,每个乡镇至少要设立1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3、标准促销行为。促销活动要认真执行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方法,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职业道德,诚信兴商,不得开展低级庸俗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不得侵害国家、消费者和其他零售商的合法权益;严禁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得借用家电下乡的名义,进行与家电下乡无关的商业促销活动;开展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明白,不得使用模糊的、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