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页工商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5篇第一篇: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整治方案为进一步稳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区、市两级工商局的的统一部署,用3年时间分行业、分领域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结合县市场竞争的实际情况,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在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的根底上,对不同行业和领域内易发高发、影响面广、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那么,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实现全县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工作有所突破,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开展。二、工作重点(一)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1.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销售仿冒商品。2.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3.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或在网页宣传中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互联网企业之间进行的虚假宣传。4.商业诋毁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互联网企业间的商业诋毁。5.网络商品经营者与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之间给予和收受商业贿赂及回扣的行为。6.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网上开展有奖销售活动,以附奖附赠的第2页共18页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额大于5000元;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关于汽车销售维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销售或使用侵权仿冒产品进行汽车维修、保养。2.对汽车配置与功能进行夸大,对产品价值进行夸大,虚假允诺“零利率零手续费〞等,进行虚假宣传。3.汽车4s经销商向整车厂相关人员进行贿赂取得畅销车配额;采购汽车配件、养护用品或配饰过程中,个人或公司暗中收取相关供应商好处费(正常商业返点、返利除外)。注。4s店对消费者自愿选择车贷、车险,帮助代办相关手续向贷款公司和保险公司收取一定手续费行为并向消费者明示的,不属商业贿赂,但...